2022年7月7日起,天貓店鋪免考期后的首年考核期,從一年一次考核銷售額年度總目標,調整為一年四次考核銷售額季度分目標。
除“電動車/配件/交通工具”、“寵物/寵物食品及用品”、“玩具/童車/益智/積木/模型”、“模玩/動漫/周邊/cos/桌游”、“彩妝/香水/美妝工具”類目外,四次季度分目標的累加值即為原年度總目標值。
適用范圍:2022年7月7日及以后新入駐商家。2022年7月7日以前入駐商家,仍適用原有考核規則(即商家在日常經營階段,執行《2022年天貓商家考核標準》或《2021年天貓商家考核標準》)。
2022年天貓商家考核標準(按季度試考版)
【考核周期】
一、免考期:首次服務開通(店鋪上線時間)的當月。(例如:商家2022年7月8日店鋪上線,則2022年7月31日24時免考期結束。)
二、試考期:免考期結束后的次月1日進入12個自然月的試考期。(例如:商家2022年8月1日0時開始試考期,則2023年7月31日24時試考期結束。)
三、正式考核期:試考期結束后,進入正式考核期,正式考核期以12個自然月為一個周期實行循環制考核,即一個考核周期結束后,自動進行下一個考核周期。(例如:商家自2023年8月1日0時開始正式考核,2024年7月31日24時本周期正式考核結束;2024年8月1日0時自動進入下一個正式考核周期。)
【考核要求】
本考核標準所列各項考核要求(若有)需同時達標。商家出現任一不達標情形的,店鋪將無法繼續在天貓經營。具體考核達標要求如下:
一、店鋪銷售額達標:
試考期內,商家店鋪銷售額目標須進行4次考核,考核時間點分別為免考期結束后的第3/6/9/12個月末(以下簡稱“考核節點”)(例如:商家2022年8月1日0時開始試考期,則2023年7月31日24時試考期結束,則4次考核節點分別為2022年10月31日24時、2023年1月31日24時、2023年4月30日24時、2023年7月31日24時。)正式考核期內,考核節點為正式考核期的第12個月末。截至各考核節點,對應考核周期內商家累計的店鋪銷售額須不低于該考核節點對應類目的“銷售額目標”,具體各節點“銷售額目標”要求詳見表1;
二、基礎服務考核分達標:
商家每月基礎服務考核分(每月的考核分值以商家在考核當月最后一天的分值為準)超過對應類目“基礎服務考核分目標”,則該月度考核通過。考核周期內,商家未通過月度考核的月數小于“累計不符合基礎服務考核目標的月數”的,屬于基礎服務考核達標;
三、持續經營:
在單一考核周期內持續無經營的時間不超過6個月(無經營是指店鋪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未發布任何商品、雖有已發布商品但未產生店鋪銷售額,或未有主營類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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