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電子商務法》第九條規定,在淘寶、京東等平臺賣土特產的這類人都被統稱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營業執照》是必須要辦的,而《食品經營許可證》則不一定要辦理。
如果你只在淘寶、朋友圈等地方銷售初級農產品,比如銷售像蘿卜、包菜、茄子、黃瓜、甜瓜等新鮮的蔬菜水果,是不用去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這類產品在相關平臺上也可以直接上架,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備案。以淘寶為例,在上架這些產品的時候,包裝這一欄選擇"食用農產品"即可。
如果你不僅賣這些初級農產品,還賣一些加工農產品或預包裝農產品,那么你就必須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了,而且還需要給你供貨的生產者提供生產編號,對應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食品生產小作坊生產加工許可證》。不然的話產品無法上架。
你也可以選擇不需要許可證的主類目,規避這一審核可以實現商品上架,但是錯誤的類目以后平臺就無法給你分配推薦準確的流量,所以自然流量會很低,沒有流量的話,商品就很難賣出去。
而且電商平臺額審核是很難規避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所以建議大家還是遵守規則,辦理對應的證件。
那么,跨境電商是否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呢?
根據食藥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食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有關監管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二函[2016]630號,2016.8.29)明確,一、食品跨境電商企業在線下開設展示(體驗)店,但實際不銷售食品的,不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但該展示(體驗)店應當在其營業場所設立提示牌,提醒消費者現場不銷售食品。二、食品跨境電商企業在線下開設展示(體驗)店,但實際有銷售行為的,需要按照規定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銷售的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所以只要有實際銷售食品的行為,都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如果未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被相關部門查到,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將要面臨以下處罰:
1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物品。
2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將罰款5 -10萬元;貨值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按照貨值金額的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希望大家都守法經營、誠信經營,不要等到被處罰后才追悔莫及。如果有不懂的疑問之處,可以提前咨詢律師,防范相關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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