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自營店不發貨賠償3倍(京東自營不發貨賠償標準)
京東商城有幾種店鋪類型,如自營店,
POP店,拼購店,其中京東自營店的要求比較高。如果自營商店沒有及時送貨,用戶可以提出索賠。京東沒有發貨,那該怎么辦?平臺對于這種情況,有什么處罰措施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具體了解看看吧。
一、京東自營廠家不發貨怎么賠償?
看情況。
消費者成功下單后,京東規定,如果48小時內沒有發貨,則視為逾期發貨。第三方賣家有百分之三十的賠償,最多五百元。延遲發貨賠償京東商家5塊錢。
消費者下單成功后24小時內,商家沒有將消費者所訂購貨物的快遞單編號上傳到京東系統,在48小時內,消費者無法查詢到該快遞公司的送貨軌跡;或者定制、預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約定發貨時間的商品,商家應自承諾發貨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如果實際未在48小時內發貨的都算是延遲發貨。具體可以參考京東平臺的處罰辦法。
二、京東不發貨有哪些處罰措施?
京東違約:指商家沒有按照自己的承諾,或者沒有按照京東開放平臺的規則履行自己的承諾,從而損害了別人的合法權益(京東規定,如果48小時內沒有發貨,則視為逾期發貨)。
因標錯商品屬性、規格和價格等信息而導致無法按時交貨的(商家將按照《標錯類事件處理規則》進行處罰,扣除相應分數)
如果商家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好這件事,或者沒有處理好這件事,造成了大量的顧客投訴。已被扣分的商家仍需按有關規定對消費者投訴進行處理。
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商家,京東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商家在執行處罰的同時,還將繼續履行自己的承諾。
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情節較重者,扣八分;
其中,標錯類違例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嚴重違例處理,每項違例扣8分。
標錯類違規,情節特別嚴重,按“破壞平臺秩序”處理。
總之,消費者下單后24小時內,如果商家未向系統上傳快遞單號碼,消費者無法查詢物流信息,則京東自營需要支付5元的違約金。如果是定制或者其它情形的商品,需要參考平臺的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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