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承運商是什么意思(京東承運商怎么投標)
為保障企業客戶個性化履約需求,提升企業客戶采購體驗,京東企業業務為企業客戶提供“指定承運商”服務。當企業客戶使用“指定承運商”權益,要求某訂單必須使用某個或某些承運商履約時,供應商VC/京麥系統將會配置此訂單發貨環節,只可選擇被客戶指定的承運商,此時供應商須嚴格按照系統指定承運商進行發貨,具體要求如下,下面一起來了解看看。
一、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京東企業業務合作供應商(包括自營廠直供應商和POP商家)。
二、履約要求
1、供應商須在訂單發貨前,關注訂單是否被指定承運商,如訂單被指定承運商,會在如下展示位提示該筆訂單可用承運商,且訂單發貨承運商下拉界面僅可選擇客戶指定的承運商。
(1)廠直供應商:在【VC系統廠家直送-訂單生產與跟蹤-待出庫-客戶備注】(如下圖)、【廠家直送>訂單生產與跟蹤>導出>KA訂單客戶收貨要求】會提示訂單指定的承運商
(2)京東POP商家:在【京麥后臺訂單管理-訂單查詢與跟蹤-出庫-買家留言】、【訂單詳情頁-買家留言】、【訂單管理>訂單查詢與跟蹤>訂單導出>KA訂單客戶收貨要求】會提示訂單指定的承運商。
2、被指定承運商的訂單,供應商須嚴格按照系統指定承運商進行發貨。
3、如因商品屬性或外部環境等客觀原因無法按照系統指定承運商進行發貨,供應商須按照如下路徑在24h內及時申請訂單臨時豁免,或聯系采銷申請供應商白名單長期豁免,如有其他疑問須在發貨前咨詢org.zdcys1@jd.com;
(1)廠直供應商:VC系統>數據管理>工業數字化平臺>商家維度>履約中心>指定承運商豁免>新增申請單
(2)POP商家:京麥系統>訂單管理>訂單查詢與跟蹤>訂單全鏈路監控>工業數字化平臺>商家維度>履約中心>指定承運商豁免>新增申請單
三、違規處理措施
針對企業客戶指定承運商的訂單,如供應商未使用系統指定的承運商進行履約,導致訂單出現延遲發貨/嚴重延遲發貨、拒絕發貨、未按要求發貨、虛假發貨等違規情形,將按照《京東企業業務重點行業客戶合作供應商違規管理規則》進行處理
四、履約承諾函
1、部分重點客戶要求提供個性化履約服務,不接受指定承運商訂單臨時豁免,企業業務將根據客戶需求配置客戶商品池,只有供應商簽署《京東企業業務合作供應商履約承諾函》后,其商品才具備入池資格。供應商可聯系采銷簽署承諾函。
2、供應商可自主選擇簽署《京東企業業務合作供應商履約承諾函》,未簽署承諾函的供應商,將視為自動放棄與此類重點客戶合作。
3、簽署承諾函的供應商,如未按承諾履約,違規一次,京東將終止其與此類重點客戶的合作,同時按相應違規情形進行處理。
五、其他
本公告于2023年6月20日發布,于2023年6月27日生效。
以上京東企業業務合作供應商指定承運商履約規則公告,商家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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