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商家糾紛訂單仲裁判責標準
1. 總原則
1.1 如果客戶反饋商家違背承諾屬實,商家必須兌現之前承諾。
1.2 商品售后問題舉證規則:優先商家舉證商品來源或者商品質量證明,如果商家已經舉證,客戶對舉證內容有疑問可以反舉證。
1.3 針對舉證雙方提供的證據,專員需進行復核,若證實舉證不實,視為舉證無效,按照標準直接判責。若商家舉證作假,反饋商家管理部登記扣分。
1.4 比例均按商品支付金額,標準中涉及賠付30%,為每單賠付上限,與客戶協商賠付時先遵循階梯式方法,最大金額不超過訂單支付金額30%。
1.5 POP商家糾紛訂單處理規則,商家務必要在顧客發起糾紛訂單的48小時內提交及時有效的回復并主動處理糾紛;如果商家在糾紛提交后的48小時內無及時有效回復,糾紛升級至客服仲裁處理,客服團隊會通過郵件或者電話提醒商家,客服視情況判斷為退款或者補償。
2. 配送
2.1 7天未出庫、15天無物流更新
2.1.1 正常訂單: 超期賠付,商家違規登記,并判定商家24小時內發貨。
2.1.2 客戶收件信息不詳細
2.1.2.1商家提供記錄:商家聯系客戶取消訂單,如產品已發貨,則由客戶承擔來回運費(包郵商品扣除正向運費)。
2.1.2.2 商家未提供記錄:商家超期賠付,并判定商家24小時內發貨。
2.1.2.3 因超長時間(超過15天,預售產品除外)未發貨引起的糾紛,直接給客戶退款并賠付客戶30%的支付金額優惠券。(優惠券不限定使用條件,禁止商家規定顧客滿額使用優惠券的要求;如果商家違反規定,平臺將直接代付顧客60%的支付金額優惠券,優惠券金額由商家承擔。)
2.1.3 商家舉報為惡意訂單
2.1.3.1有報備:建議客戶取消訂單,如證實為惡意訂單可由客服取消訂單。
2.1.3.2無報備:商家責任,支持超期30%賠付。
2.2 送貨周期超時(從下單到收貨): 以下單頁面顯示預計送達時效為第一標準。
2.2.1 商家舉證超時:客戶可申請10%上限10美金優惠券賠付,若首次賠付后30天仍未收到訂單,則全額退款。
2.2.2 商家舉證未超時:因其它原因導致物流送貨周期超時,判定商家責任,客服操作全額賠付。
2.3 預售類訂單未收到貨: 商家頁面有說明預售商品的發貨時間,但是超過約定時間沒有發貨, 超期賠付,商家違規登記,并判定商家24小時內提供發貨物流單號。
2.4 無貨:客戶反饋商家聯系客戶商品無貨
2.4.1 證實無貨:建議客戶取消訂單,30%無貨補償。
2.4.2 無法證實:訂單超期則按超期未發貨,賠付上線30%處理;未超期則建議耐心等待。
2.5 簽收異常: 物流顯示收件地址非訂單收件地址 或 客戶反饋非本人簽收。
由商家提供簽收底單或物流開具第三方簽收證明, 無法提供則全額退款或補發(如超期需30%賠付)。
2.6 無法配送或配送超區: 客戶加超區費用,承運商進行配送;若客戶不接受,若商家有說明,則扣除客戶正向運費;若商家無說明,則商家責任,全額退款。
2.7 超長時間未收到貨
2.7.1 平郵小包:客戶反饋超3個月未收到貨,以發貨時間節點計算,客戶反映沒收到貨,商家全額退款。
2.7.2 快遞配送(預計配送時效):客戶超預計配送時間反饋未收到貨,因快遞公司簽收底單保存時間有限,平臺規定以3個月為節點,客戶未收到貨則全額退款。(根據所選的物流方式,來判斷快遞送達時間。經濟快遞一般20天,標準快遞一般3個月)
2.7.3 客戶收貨時間以下單頁面顯示的預計運達時間為第一判責標準,如下單頁面顯示的預計運達時間超出規定時間,則以規定的時間為準。
3. 收件
3.1 客戶拒收商品
3.1.1 發貨前取消訂單:商家責任,商家商品召回,產生運費商家承擔。
3.1.2 商家正常期內發貨后客戶拒收:商家提供不合理拒收商品的證明(如商品打包時未破損的照片等)如商家確實有困難無法提供的,可聯系承運商核實商品確實無問題的,可判定商家無責任;產品退回客戶承擔運費。
3.1.3 商家超期發貨后客戶拒收:商家責任,聯系商家商品召回或退款,運費由商家承擔
3.2 少件、少贈品:商家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時稱重和物流中轉時稱重照片(至少提供兩項)。如無法提供,商家為客戶補發或退還相應款項。
3.3 發錯貨
3.3.1 訂單完成7天內反饋:商家提供商品沒有發錯貨的證明(比如:打包視頻或錄像,或者物流證明),聯系承運商提供證明材料。
3.3.2 客戶在簽收商品超7天反饋發錯貨(商品沒有使用):雙方提供證據,商家提供物流開具第三方簽收證明,證實發錯貨則未客戶退貨退款,運費商家承擔。
3.3.3 客戶在簽收商品超7天反饋發錯貨(商品使用了):商家責任,折價或者補償客戶損失,不退貨。
4. 售后運費糾紛
4.1 運費沒退:如果商家要求客戶寄回商品后檢測是否質量問題的,由商家舉證,商品是否質量問題憑證。
4.2 運費少退: 商家為客戶返還運費后,客戶反饋少退運費, 客戶提供發貨物流面單,客服對比快遞官網查詢的收費標準賠付。
5. 催促售后處理
5.1 商家未在48小時內回復郵件協助審核服務單:客服根據客戶問題先行處理。
5.2 商家超時未簽收返件物流
5.2.1 返件物流丟件:客戶發貨給商家的物流底單和物流記錄(且簽收地址是商家售后地址),或返件證明,商家聯系承運商查詢,責任有商家承擔。
5.2.2 商家拒收返件物流:商家拒收返件物流的原因及憑證,由客戶聯系快遞重新配送,商家不得再次拒收,因此多產生的運費由商家承擔。
5.3 商家簽收返件物流后超時不處理退換貨
商家收到退回的貨有異議(商品破損/包裝破損/少贈品/使用痕跡明顯/磨損嚴重等),提供拆包視頻,商家可將商品返回至客戶。
6. 退換貨
6.1 貨不對板
6.1.1 客戶收到商品的實拍清晰照片,商家責任,商家承擔往返運費退換貨
6.1.2 不能提供證明:客戶責任,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支持客戶承擔運費退貨
6.2 價格不實: 商品吊牌價與實際支付價格不符, 商家責任,商家需補差價給客戶,或者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支持客戶承擔運費退貨
6.3 使用功能: 商品使用功能與頁面、產品說明書描述不符, 商家責任,商家承擔來回運費退換貨
6.4 劃痕/破損/變形/污漬: 簽收驗貨時的照片及快遞/物流開具第三方簽收證明, 商家責任,商家承擔來回運費退換貨
6.5 商品質量問題: 商品的進貨發票(商家如果擔心進貨價格被客戶知悉可以屏蔽價格)以及產品授權銷售證明,及產品質檢證明。
7. 服務態度
證實商家存在辱罵恐嚇客戶等行為,直接賠付金額100美金,并扣分。
8. 違背承諾
8.1 不履行促銷活動:加入京東營銷活動的商家,未按照活動要求(如3免1活動、贈品、好評返現等活動)向客戶履行的,商家補發禮品或給客戶無附加條件相應的賠償,未實施的由客服強制執行賠付相應優惠券。
8.2 發貨前運費:下單過程中商家承諾承擔發貨或退換貨的運費,但實際未履行的,商家責任,承擔運費。如果商家拒絕履行則由客服強制執行。
9. 其他
9.1 假貨、水貨、二手貨問題:商家提供相應的質檢證明及授權證明。
9.2 虛假宣傳
9.2.1 描述功能不符:商品有此項功能的證明材料(或者商家提供相應的視頻證明)
9.2.2 使用極致詞匯:客戶投訴商家違反廣告法,證實,則需對進行相應的賠付
9.2.3 三無產品:頁面宣傳商品有標簽、且標簽標識符合法律規定,僅為售出的被投訴商品存在標簽脫落,發錯貨等。被訴的其他商品標簽標識不符合法律規定,引導客戶走售后退換貨流程。聯系商家安排商品下架,與商家協商賠付
9.2.4 價格欺詐:商家提供不存在價格欺詐的證明(商家需提供60天內成交過當時價格的證明)
10. 附則
10.1 京東海外平臺商家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10.2 京東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京東海外平臺”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10.3 商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有權酌情處理。但京東對商家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商家在京東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
10.4 本規則于2018年1月10日首次發布,于2018年1月1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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